这个交通事故判罚合理吗?
事情的经过是:当时是5月27日7点25分左右,本人驾驶SUV机动车离中间黄实线约20cm左右,由南向北10km/h以下驶至美智东门非机动车车棚处。对方由我左侧超车右转预驶入车棚,并于本车左前方发生碰撞,经开区交警认定对方由左侧超车并右转属正常行驶,判我追尾,故由本人负本次事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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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智东门那里车况复杂~ 这样的情况按道理来说肯定他全责。电动车走非机动,摩托车靠右行驶,如果烧油的车没驾照没牌还涉及三无车辆。可就是这样除了事故也都是汽车责任。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汽车有保险。哈哈就是个吊样子,没脾气。 这就很奇怪了 去年我老公骑电动车 被小汽车从左侧超车右拐刮倒骨折 (交警说当时我老公没有骑在非机动车道上)都判我老公是次要责任 看到你这个说明我就觉得这很奇怪你这就算要判 也不能叛你全责吧 他也没骑在非机动车道呢 所以有时候不知道交规到底怎样 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对方还曾以威胁恐吓和拦截我的车辆的行为,让我垫付医药费。
转眼不应该让直行嘛 何来追尾一说 交警说了算,交警就是法,友友们说呢
礼让电动车
别说了 上次我车停在那 被电动车撞了都判我有责任 电动车要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