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中漫步 发表于 2022-2-26 11:58

芜湖100多家物业公司一起表决心

继2月23日全市住宅物业问题座谈会召开后,2月25日上午,芜湖市物业管理协会召开全体会员动员大会,号召全体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切实按约依法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物业服务问题整改工作。

据芜湖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鸠兹物业总经理邹乐介绍,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近300家,芜湖市物业管理协会会员单位145家,此次共121家物业企业参加了动员会。会议还邀请了芜湖市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刘俊刚。
动员会上,物业管理协会发布了关于芜湖市物业服务问题整改倡议书,部分物业企业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物业服务问题,表达了整改的决心。
市物业管理处:物业企业应即查即改刮骨疗毒
“物业人员、物业企业、物业管理协会首先要敢于承认问题,直面问题,要勇于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有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决心。今天不谈过往成绩,只谈现在面临的问题。”在动员会上,市物业管理处处长刘俊刚直入主题,举例子、列数字,将物业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
记者从动员会上了解到,从媒体关注芜湖市物业服务问题以来,通过梳理相关问题线索,发现问题770余个,涉及120余个小区。刘俊刚表示,从曝光的问题中可以看出,芜湖市物业服务的突出问题是:物业企业服务主体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佳,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物业企业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以及物业收费问题不透明。
刘俊刚在会上表示,1月18日以来,主流媒体深度关注报道芜湖市物业服务存在的各项问题,物业企业作为服务主体单位,必须全面梳理各类问题,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并落实专人负责,闭环销账。物业企业要严格加强内部管理,加强信息服务公开,第一时间回应业主关切问题,扛起物业投诉问题第一责任主体责任。物业企业需要直面问题,物业管理协会要发挥协会的引领作用,要深刻反思,认真查摆行业发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要加强行业自律,主动积极开展行业督查检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督促有问题的企业即查即改,更要积极回应业主关切媒体关注的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帮助,为行业发展把好方向,做好此次物业问题大整治行动,要让物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做到有改变、有改观、有成效,让群众满意。
物业管理协会:全面自查自纠 以奋发有为的态度解决问题
动员会上,芜湖市物业管理协会倡议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明晰定位,用真诚和积极的态度去服务业主,用心用情服务业主,切实做好小区物业服务主责人,把业主需求放在第一位,真心真情促成各类问题妥善解决,依法按约履职,做好服务工作。

物业管理协会呼吁全体物业服务企业迅速行动起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要求所有会员单位服务的住宅项目,无论是否被媒体曝光,都应对照问题,自查比对,以奋发有为的态度去解决问题,要求各会员单位要自律有为,以积极进取的态度去营造小区业主满意的环境氛围,为建设人民城市打造宜居宜业、近悦远来的城市环境发挥行业力量。
全市开展物业服务重点问题整治行动
记者在动员会现场了解到,针对居民关注的物业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热点难点痛点问题,相关部门罗列15项重点问题,将在全市范围开展物业服务专项整治工作。
01、未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的;未按规定公布物业服务和公共经营收入的收支情况的;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和标准提供服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直接或变相增加收费项目的。
02、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对物业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养护和维修的;未按合同约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未按规定积极配合业主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依法依规用于物业维修的。
03、处理业主合理合法投诉不及时、不配合、不到位的;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履行不到位,导致业主频繁投诉的。
04、未按规定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等安全防范工作的;未按规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有关安全隐患,或侵占、损坏、擅自停用消防设施设备的。
05、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建筑物外立面、构筑物、搁置物、悬挂物脱落以及抛掷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定期检查并及时警示高空坠物等危险状况的。
06、未按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车进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的;未按规定落实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措施的。
07、擅自阻挠物业管理区域内按规定进行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擅自阻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及违规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的。
08、未按规定合理设置消防车通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清理消防车道上可移动障碍物的;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张贴宣传安全疏散知识、消防车通道堵塞相关法律法规的。
09、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擅自利用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作为停放车辆或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擅自改变公共建筑或公用设施,或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的。
10、擅自对业主停水、停电的,或不予充值变相停水、停电的,或停用门禁卡等行为的。
11、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未按规定及时予以制止,并未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的。
12、擅自撤离物业管理区域、停止物业服务;不按照规定办理退出手续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13、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未按规定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有关资料,拒不撤离物业服务项目的。
14、未按规定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不服从物业项目所在街道社区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对反映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
1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大江资讯)
附:市物业管理处综合管理科■ 工作日电话咨询:3015709(8:00-12:00,14:30-17:30)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
■ 无为市:2538953
■ 南陵县:6821250
■ 镜湖区:3873912
■ 鸠江区:5865830
■ 弋江区:4831682
■ 湾沚区:8791351
■ 繁昌区:7877029
■ 经开区:5840358
■ 三山经开区:391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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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玲丽 发表于 2022-2-26 19:20

要说到做到,要有行动

香浓 发表于 2022-2-26 12:55

播报及时!!

老岳 发表于 2022-2-26 13:58

播报及时

治愈心灵 发表于 2022-2-26 16:33

要看行动的

唐家三老太 发表于 2022-2-26 17:17

加强物业管理

宁小巫 发表于 2022-2-26 17:31

晓得了

下山虎 发表于 2022-2-26 17:47

知道啦

一缕微风绕指尖 发表于 2022-2-26 18:44

晓得了

一步天 发表于 2022-2-26 19:27

晓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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