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虎 发表于 2022-3-9 09:36

芜湖4岁孩子“鞍马跳”摔骨折!家长将幼儿园起诉至法院



四岁幼儿鞍马跳摔骨折
法官提醒:教育要适度 “鸡娃”莫伤娃

“揠苗助长”的成语故事大家都熟知,而一到了实际生活中,一些学校、家长在孩子教育方面总容易“操之过急”,“揠苗”不成,还伤了“苗”。3月8日,记者从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一起涉及幼儿园孩童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不满四周岁的幼童小歆在幼儿园安排的“鞍马跳”活动中摔伤,家长将幼儿园起诉至法院。鸠江区法院查明,事发当日,幼儿园幼师安排小歆等幼儿依次进行“鞍马跳”活动,活动开始时,幼儿需通过踩踏两层轮胎,撑上四层轮胎,再跳到地垫上。幼儿在此难度下均通过顺畅,并无困难。

随后,教师逐渐加大活动难度,将作为踩踏的轮胎撤去,且将用于手臂支撑的轮胎增加至五层,幼儿直接通过助跑并爬上五层轮胎跳到地垫。因在此情况下,幼儿完成活动均较困难,需教师在旁指导或出手托扶,教师随后又摆放了一层踩踏轮胎。活动中,小歆在爬到轮胎上准备跳到地垫上时,脚部被轮胎磕碰,跳落时失去平衡,摔落到地垫上导致受伤。小歆被送至医院救治,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意外摔落事故导致小歆左肱骨外髁骨骺粉碎性骨折、左尺骨鹰嘴骨折,伤残等级评定为九级。

鸠江区法院审理认为,案涉幼儿园活动虽名为“鞍马”活动,实际是幼儿助跑爬上轮胎,再跳到地垫,幼儿普遍需要教师在旁指导或出手托扶,已经超出了幼儿独立完成的能力。教师鼓励幼儿勇于迎难而上值得肯定,但还需按照幼儿体能发展和幼儿成长存在差异等客观规律循序渐进,在幼儿熟练掌握技能后,再行挑战困难。

其次,实际活动器材并非专业设备,而是由轮胎叠加组合而成,从活动当时的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出,有的幼儿跳至轮胎上时,轮胎存在晃动的情况,小歆在轮胎上跳到地垫时脚部也被轮胎磕碰,跳落时失去平衡,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幼儿园虽辩称其在开展活动之前进行了培训、全程陪同及事发后及时救助,但如前所述,被告在活动安排上并未充分考虑到幼儿个体差异,活动器材也存在安全隐患,幼儿园所举证据不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不能免除其侵权责任。法院在核定小歆损失后,支持了其全部合法诉求。双方均服判未上诉,案件现已生效。

本案中,教师对孩子们完成如此困难挑战时的鼓励,让人不禁想起,生活中,很多家长鼓励孩子从数米高的滑梯上滑下,鼓励孩子勇敢跳进泳池,鼓励孩子在冰天雪地晨跑,却没有意识到“鸡娃”行为是否超出了孩子身心承受的范围。

法官提醒:“重视教育是民族希望之所在,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教育方法需要遵循孩子身心发展规律,避免过度‘鸡娃’反而伤了娃。”


来源:大江晚报




远首的愤怒 发表于 2022-3-9 21:51

骨折让学校掏钱治不就得了,还要上法院干嘛

努力生活 发表于 2022-3-9 20:22

出事了就乱找理由

初夏宝贝 发表于 2022-3-9 09:48

安全第一

大雨过后的彩虹 发表于 2022-3-9 09:48

安全第一

天蝎绍尔2 发表于 2022-3-9 09:48

安全第一

风之呢喃 发表于 2022-3-9 09:48

安全第一

月光下的影 发表于 2022-3-9 09:51

这个动作 我还是上小学的时候才做的

洗布山 发表于 2022-3-9 10:11

安全第一

井儿巷 发表于 2022-3-9 10:17

安全第一

鸠兹@市民 发表于 2022-3-9 10:17

宁小巫 发表于 2022-3-9 10:22

晓得了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芜湖4岁孩子“鞍马跳”摔骨折!家长将幼儿园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