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会无期 发表于 2022-3-30 09:08

马鞍山发布警情通报!王某某、尹某某核酸阳性,被立案侦查

警情通报​



警情通报
2022年3月26日下午,王某某从上海驾车至我市雨山区,居住在某小区其朋友尹某某家中。3月29日上午,王某某、尹某某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经查,王某某、尹某某违反马鞍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有关规定,未主动接受检查登记、向所在社区报备,且未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二人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某、尹某某立案侦查。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认真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对扰乱防疫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来源:马鞍山发布

一步天 发表于 2022-3-30 11:23

严惩不贷

暁枫芜湖 发表于 2022-3-30 10:58

我就想知道从上海驾车回繁昌的一家三口,什么时候可以得到应有的处罚!

孙weiping 发表于 2022-3-30 10:07

繁昌的毒王是不是也要判刑

王小小এ᭄ 发表于 2022-3-30 09:39

就应该要立案侦查,严惩不贷!!!!

渔火 发表于 2022-3-30 09:23

{:22_4841:}

归零5 发表于 2022-3-30 09:29

害人害己

一缕微风绕指尖 发表于 2022-3-30 09:42

害人害己

周俊杰 发表于 2022-3-30 09:44

查,严查

鲁鄂皖 发表于 2022-3-30 09:50

害人害己。刑的好

冰雪女人 发表于 2022-3-30 09:52

侥幸心理要不得

治愈心灵 发表于 2022-3-30 09:54

违法必究

天蝎绍尔2 发表于 2022-3-30 09:54

害人害己
页: [1] 2 3 4 5 6 7 8 9
查看完整版本: 马鞍山发布警情通报!王某某、尹某某核酸阳性,被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