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春子 发表于 2022-4-22 07:56

严厉查处!疫情期间芜湖一日料店用过期食品作外卖



违规经营,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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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鸠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封一家疫情静默期间违规经营超市,且已立案调查,超市将面临严厉处罚。

当日17时左右,鸠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巡街时听群众举报发现,兆通大观花园小区西门旁“兆通生活超市”锁闭临街前门,却敞开直通管控小区内的后门,不断有居民自由进出采购,存在很大疫情防控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购物居民进行疏散,并明确要求疫情期间小区居民要服从防疫规定,落实个人“三不”防疫责任,不聚集、不流动、不出门。执法人员现场调取了该店的交易流水,自4月17日4时芜湖市主城区暂时实施静态管理以来,共有571条销售记录,顶风作案问题严重。执法人员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对“兆通生活超市”予以查封关闭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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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芜湖市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称“在中和路苏宁广场附近有一日料店在微信朋友圈大肆宣传招揽顾客,开展经营活动”。执法人员立刻前往该店对其进行检查。赶到现场时,该店大门紧闭,执法人员设法进入该店后,发现有4名工作人员正在从事食品加工。




该店前台店长辩称“该店为停业状态,正在制作店内员工餐”。检查人员通过仔细甄别,调阅其前台电脑的美团平台销售记录发现其所述不实,当天该店通过外卖形式所得的营业额超过万元。执法人员又在厨房的冷柜中发现过期食品和多种进口冷链食品且现场无法提供上述进口冷链食品的“五证一码”。




该日料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和第(十二)项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镜湖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同时,非供保单位在疫情期间仍然开展经营活动,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和命令,该日料店无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拟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来源 | 鸠江区市监局、大江晚报



陈玲丽 发表于 2022-4-22 08:53

严查,小区里小型超市还是有营业的

一杯青茶 发表于 2022-4-22 09:18

疫情期间注意安全

大漠落日0504 发表于 2022-4-22 09:26

严惩无良商家{:22_4829:}

不老的呜呼 发表于 2022-4-22 09:33

发灾难财,应该入刑。

酒量不大 发表于 2022-4-22 10:12

应该要严查重打

晴未央 发表于 2022-4-22 10:47

倒霉了吧。黑心

ggge 发表于 2022-4-22 10:52

严打奸商

ggge 发表于 2022-4-22 11:07

还有良心吗?

天蝎绍尔2 发表于 2022-4-22 11:08

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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