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消防栓无水 被罚4.4万元
8月3日,记者从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三山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日前对辖区某广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图源网络)
据了解,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举报投诉,称辖区某广场消防栓无水,存在安全隐患。大队监督员于当日赶到现场,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喷淋管网无水、室内消防栓管网无水,举报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针对这一情况,该大队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决定给予该单位4.4万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目前,该单位已上缴罚款,并积极整改火灾隐患。
该消防救援大队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并积极受理群众的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全力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大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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