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两为 | 镜湖区生态环境分局送法暖企护航发展
为贯彻落实“一改两为”,进一步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意识,规范企事业单位依法生产并达标排污,8月3日上午,镜湖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辖区内24家持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召开了一场学习培训座谈会,积极回答企事业单位在管理中存在的困惑,帮助企事业单位解决生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环保问题。
一是结合排污许可。在座谈会上就排污许可管理进行了详细讲解,指导企事业单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对自行监测、管理台账和执行报告进行完善,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归档。同时选取了数十个典型案例进行展示,告诫及时整改普遍存在的、容易忽视的问题,规范企业合法生产。
二是结合安全生产。对企事业单位生产过程的存在的各类环境安全隐患一一列出并逐条解析,特别是医院应注意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管理和使用,指导企事业单位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的要求对潜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会上重点强调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自身实际,并注意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的规范及时进行备案。
三是结合在线监管。向重点排污单位介绍了《安徽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和《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标记规则》的有关规定,指导企事业单位加强对在线监控设备的管理,发现异常数据立刻报备并及时排查问题,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供稿:镜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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