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伴我多久 发表于 2022-8-25 14:45

芜湖陈某某电动车加装遮雨棚,交通肇事获刑一年二个月!




电动车加装遮雨棚 芜湖一驾驶员交通肇事获刑

据芜湖市繁昌区法院8月23日发布,近日,繁昌区人民法院宣判了由遮雨棚引发的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陈某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资料图

2022年1月份的一天上午,下着雨,车主陈某某骑着私自加装遮雨棚的电动车在道路上撞倒行人章某某,章某某后因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该肇事电动车上的遮雨棚为加装装置。肇事者坦言,事发时下着雨,雨棚上有雨水,视线很模糊。经认定,陈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死者章某某负次要责任。法官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在电动车、摩托车上加装遮雨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易引发交通事故。加装的遮雨棚面积较大,行驶中阻力加大,改变了车体重心与平衡点,极大破坏了车体的稳定性,尤其在雨天及夜间,遮雨棚极易导致驾驶人视线受阻,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因此,为了自身与他人的安全,请车主自觉拆除加装的遮雨棚等装置。

来源: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

一杯青茶 发表于 2022-8-25 16:28

没有雨棚真的不方便下雨太阳都不方便

云图 发表于 2022-8-25 22:01

一杯青茶 发表于 2022-8-25 16:28

没有雨棚不也是有事故发生吗

燕子飞翔 发表于 2022-8-25 15:01

要重判,最少五年起步

一杯青茶 发表于 2022-8-25 16:11

不好的事情发生了

治愈心灵 发表于 2022-8-25 17:20

遮雨棚极易导致驾驶人视线受阻,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治愈心灵 发表于 2022-8-25 17:20

有安全隐患

治愈心灵 发表于 2022-8-25 17:21

交通肇事罪

老岳 发表于 2022-8-25 17:28

有安全隐患

酒量不大 发表于 2022-8-25 17:44

安全隐患要消除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芜湖陈某某电动车加装遮雨棚,交通肇事获刑一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