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表姐 发表于 2023-1-7 16:59

惊!芜湖一男子脚踢单轨站台门被行政拘留5日!

惊!芜湖一男子脚踢单轨站台门被行政拘留5日!

破坏公共设施、危害市民安全,这可是违法行为!近日,芜湖市轨道交通1号线出现了脚踢单轨站台门的惊人一幕!

2022年12月8日21时左右,某醉酒乘客在芜湖市轨道交通天门山路站站台候车时脚踹站台门,正在站台执勤的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上前制止,在乘客二次脚踹站台门后,车站人员立即报警并将醉酒乘客带离站台,公安人员到达车站后将其带离车站。


此次事件造成站台门门体凹陷、故障(无法关闭)并退出运营服务,引发单轨列车不同程度晚点。


事件发生后,公司站务、调度、维保人员立即开展联动应急处置,多举措全力降低该事件及设备故障影响、保障运营安全,包括站务人员现场违法行为制止及秩序维护,调度人员驾驶模式调整、车辆限速,维保人员设备抢险维修等。

事后,公司积极对接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配合公安人员开展取证、配合调查并跟进事件处置情况。
2023年1月5日,公司收到芜湖市公安局镜湖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郑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这也是芜湖轨道交通开通以来首例损坏轨道交通设备类案件。

芜湖市轨道交通相关设备设施为公共资源,损坏设备设施属于违法行为,特此呼吁广大市民严格遵守芜湖市轨道交通相关法规,文明乘坐芜湖市轨道交通。

温馨提示!除了损坏轨道交通设备设施外,下列行为也会受到相关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1、进站乘车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在安全检查中被发现携带禁止、限制携带物品;

2、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内违规施工;

3、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一百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4、在车站出入口五米范围内停放电动车、机动车等车辆,乱设摊点等,妨碍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

5、使用屏蔽设备干扰轨道交通专用无线电通信频率;

6、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影响运营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7、损坏、移动、遮盖轨道交通安全标志、监测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8、攀爬或者跨越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设施;

9、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装置,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来源:芜湖轨道

梦媛 发表于 2023-1-7 20:44

要狠狠处罚

九九九蛋 发表于 2023-1-7 17:30

撒b酒桶子

银杏叶 发表于 2023-1-7 17:47

淡定淡定

Salla 发表于 2023-1-7 19:20

干嘛事

A天天阳光 发表于 2023-1-7 19:55

耍酒疯吧

努力生活 发表于 2023-1-7 20:16

严惩不贷

whmxy 发表于 2023-1-7 20:17

知道,

吕红霞 发表于 2023-1-7 20:31

播报及时

无拘无束2000 发表于 2023-1-7 20:36

罚款金额太低了

18955324497 发表于 2023-1-7 20:43

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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