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芜湖某新小区赶走物业
近日我看到一封《关于怡康江郡小区前期物业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显示芜湖市镜湖区红星社区居民委员会联合芜湖市怡康房地产有限公司,责令西藏新城悦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于2023年1月15日前撤场并完成交接。物业撤场后,由社区进行应急管理。同时,将在区物业办的监督下,由社区、开发商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依照原服务标准尽快进场代管。代管期间,社区着手推动筹备成立小区业委会,待业委会成立后,通过业主大会正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大家怎么看?
不作为物业 不作为物业 挺好的 晓得咯 不作为,就得走{:21_4731:} 不作为的物业 优胜劣汰 优胜劣汰 优胜劣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