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镜湖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补充通知来了
速来!镜湖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有补充通知!
根据《镜湖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要求,现将镜湖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具有镜湖区户籍。
2.非镜湖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须在镜湖区境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
网上提交报名表时间
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剩余学位提交报名表时间:2023年5月30日至6月4日。幼儿监护人将报名登记表(见附表2)填写完毕后,用WORD文档格式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发送到所报名幼儿园指定的邮箱(见附表3)。
现场审核时间
2023年6月5日至6月11日(具体审核时间见邮箱回复或幼儿园通知)。提交过报名登记表的幼儿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报名的幼儿园现场审核并确认。
电脑派位时间
2023年6月中下旬。(具体日期见幼儿园门口通知)。
备注
每名幼儿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已经在小区配套园报名的幼儿不得再填报其他电脑派位的幼儿园。各幼儿园小班招生电脑派位学位数(见附表1)
各附表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下载获取
来源:镜湖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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