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自然灾害形势总体平稳 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稳步推进
信息来源:芜湖新闻网本报讯(记者 翟婉倩 邓健)11月26日,市应急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4年我市自然灾害形势及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共发生两起自然灾害,均为发生在汛期的洪涝灾害。无为市、南陵县、鸠江区、湾沚区、繁昌区等地部分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受到较大影响。全市受灾人口20968人,其中无为市9994人、南陵县1931人、鸠江区5050人、湾沚区235人、繁昌区3758人。累计转移安置受灾群众7257人(其中大部分为投亲靠友分散安置),受灾农作物面积3254公顷,直接经济损失约5750万元,无人员因灾死亡或受伤,全市自然灾害形势总体平稳。
为稳步推进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我市在全省率先召开救灾工作总结暨冬春救助工作部署会,总结2024年救灾工作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倒房重建、冬春救助工作。根据应急管理部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了2024—2025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摸底工作。经摸排,2024—2025年度冬春期间我市因灾需救助人口为11125人,其中无为市8987人、鸠江区352人、繁昌区1786人。
同时,我市在全省首先制定了冬春救助工作规范《芜湖市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办法》,明确了冬春救助资金的使用范围、程序、标准、监督形式,要求各县市区和开发区根据实际自行配套冬春救助资金,提出由市财政局每年安排冬春救助专项资金,用于配套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使用。在筹备资金方面,根据各有关县市区申报情况,我市2024—2025年度申请中央冬春救助资金共333.75万元。市县两级拟配套冬春救助资金92.288万元,位居全省第一。其中,市本级40万元、无为市10万元、鸠江区2.288万元、繁昌区40万元。市县两级配套资金将在中央资金下达后统一使用,发放给前期摸排的冬春需救助受灾群众。
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收到上级冬春救助资金后,市应急管理局将督促各有关县市区制定县级实施方案,明确救助范围、对象、标准、程序,进一步细化发放标准。坚决避免平均主义,将资金重点向受灾的低保户、五保户、贫困残疾人、易返贫致贫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并将以年度考核为抓手,倒排工期,制定冬春救助工作任务分解表,督促各有关县市区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确保春节前将所有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到位,让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稳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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