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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芜湖新闻网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有效落实,市医保局从组织领导、数据监测、任务考核三个方面着手,持续发力,推进惠民政策真正落地。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强化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中选药品耗材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机制,加强对医师和药师的宣传培训,积极引导患者科学用药,确保第一批集采中选药品按期完成,其他批次集采中选药品按照时间进度同步扎实推进,做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加强数据监测,定期通报进度。建立高频率通报制度,市医保局会同市药管中心依据省医药采购平台数据,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政策执行进度每半月通报至市属公立医疗机构和各级医保部门。 加强任务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将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约定量完成情况纳入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年度和日常考核。会同卫健等部门,对不按规定采购、使用集采药品的医疗机构予以惩戒。对不按规定使用中选药品的医务人员按照相应条款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推进较慢的医疗机构加强督促,进度严重滞后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确保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让药品耗材集采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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