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民生网

 

主题:57730 | 回复:1496203

免费获取 4 份设计方案

四家正规装修公司,专业设计师为您免费服务

又发生一起!家住2楼以上的芜湖人注意了!这件事千万别做 [复制链接] qrcode

查看: 32293 | 回复: 22

似水年华
发表于: 2021-3-11 13:5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正序浏览



近日
江西“何某某高空抛物案”侦查终结
被依法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也是3月1日高空抛物罪入刑以来
继江苏、上海等地之后
江西第一起以涉嫌高空抛物罪
公布查处的案件




经依法侦查查明
2020年7月9日凌晨2时许
家住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某小区的
犯罪嫌疑人何某某
因与男友存在情感纠纷
为发泄情绪
砸完自家客厅东西后
竟将男友放在家中一辆山地自行车
搬至客厅阳台
在未考虑任何后果的情况下
将该车从9楼阳台丢下


自行车坠落至同楼栋3楼
受害人谢某的阳光棚上
造成2块日光玻璃被砸毁
所幸无人员伤亡




3月1日起 “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


2021年3月1日
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
“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




高空抛物正式入刑
意味着高空抛物者
此后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
也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高空抛物被称为
“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高空抛物坠下的能量
超乎你想象
……





高空抛物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我国《刑法》中规定,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二、《侵权责任法》规定,高空抛物,建筑物等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侵权责任法》规定,高空抛物,坠物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此外
故意高空抛物
情节特别严重的
还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


我们呼吁大家拒绝高空抛物

1、充分认识高空坠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坠物;

2、严格遵守装修相关规范,拒绝野蛮施工、违规装修;

3、装修垃圾不乱丢乱放,请打包封装后运送至相应指定垃圾堆放地点;

4、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己的小孩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

5、高空坠物事关全业主的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

6、请勿在阳台外沿、窗户外沿上摆放花盆、拖把等搁置物和悬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

来源:南昌晚报 章贡公安 江南都市报



跳转到指定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我是安安
发表于: 2021-3-12 13:54 | 只看该作者

自觉守法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梦媛
发表于: 2021-3-11 21:12 | 只看该作者

要对这种行为绳之以法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晴未央
发表于: 2021-3-11 20:33 | 只看该作者

高空抛物,害人害己。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儿朵朵开
发表于: 2021-3-13 17:30 | 只看该作者

今天刚刚遇到一起,在名流印象红琳超市附近,我正好在那和别人说话,突然“啪”的一声,地上多了一样东西,离我大概就3、4步的距离,没敢过去看是什么东西,我朋友打电话报警,警察也说没办法找,还好没砸到人,现在想想还真有点后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happy383
发表于: 2021-3-13 00:18 | 只看该作者

素质低下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玩玩小军
发表于: 2021-3-12 23:32 | 只看该作者

好的,太危险了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平安是福196
发表于: 2021-3-12 22:41 | 只看该作者

高空抛物就是杀人。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银杏叶
发表于: 2021-3-12 13:11 | 只看该作者

不计后果,太可恶了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渔火
发表于: 2021-3-12 07:4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63713725
发表于: 2021-3-12 07:3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一下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天蝎绍尔2
发表于: 2021-3-12 06:07 | 只看该作者

知道啦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