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就执行!事关芜湖所有中小学!
日前,安徽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民办学校,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含体育活动课,下同),上午、下午各开设一次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保障学生每天2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让学生走出教室动起来、参与锻炼乐起来,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为学生健康成长和终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严禁其他学科挤占体育课时
安徽省教育厅要求,每天一节体育课编入课表并公布在教室,不得以课后延时服务等替代,严禁削减体育课时,严禁其他学科及活动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课时。体育活动课根据内容可以合班或以年级为单位集体进行。
《通知》要求,实施体育家庭作业制度,鼓励家庭制定学生课后和节假日体育活动计划。学校每年要将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向家长通报,提出体育锻炼建议。
安徽省教育厅鼓励统筹教师“走教”“轮岗”“转岗”,通过合理调配体育教师课时量、培训全科教师、加强新教师岗前培训开展辅助教学、返聘优秀退休体育教师、设立专兼职体育教练员岗位、引进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购买特色课程服务等方式,确保体育课教师配备到位。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积极探索“AI+体育”等模式,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体育教育教学。
加大体育活动配套设施经费投入
《通知》要求,优化学校经费支出结构,满足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升级改造、体育器材配备更新、课程改革创新、师资队伍建设、赛事活动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等工作需要。
同时,优化学校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体育教师组织大课间体育活动、指导参赛和走教任务等计入工作量,将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和竞赛成绩纳入绩效奖励范围。加大体育活动配套设施经费投入,有条件的学校设立体育活动更衣室、饮水间、训练房、风雨操场等体育课配套设施。
新建学校要严格按照建设标准配备体育场地,提高校内生均体育活动场地面积,配足配齐各项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各学校要充分开发合理利用学校空间资源,利用走廊、校园“边角料”打造“微操场”,开辟体育课教学和体育活动场地。
同时,鼓励通过走班选课、优化体育课编排等方式,错时高效利用学校体育教学场地,最大程度提高场地利用率。鼓励学校加强与周边学校、社区体育场馆、公共文体设施的合作共享,拓展学校体育活动空间。深化体教融合,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和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双向开放。
丰富体育活动形式和内容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注重运动技能学习和实践练习,保证体育课合理的运动负荷和练习密度,教会学生科学锻炼和健康知识,掌握1项至2项终身受用的体育运动技能。
体育课和体育活动课应以室外为主,体育课要严格按照课程标准授课,体育活动课、大课间体育活动应丰富形式和内容,发挥好学生的主体作用,提高趣味性和吸引力。因天气等原因影响室外体育活动正常开展的,要充分利用室内场馆、学校架空层等场地,优先确保学生当天的体育活动需求。
《通知》要求,要开展全体师生运动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针对体育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伤害情况,加强教师应对处置校园突发事件的业务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结合实际在体育场、体育馆、医务室、宿舍区等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对落实情况随机检查交叉检查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纳入学校质量监测评价体系和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对各学校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检查、交叉检查,检查结果要作为申报体育等各类特色学校、示范学校,以及学校和学校领导当年评优评先等的重要参考。
省教育厅将结合全省学生体质健康抽测、中小学体育工作评估等开展随机抽查,落实情况将作为教育督政考核内容。
来源 芜湖生活频道 安徽省教育厅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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