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出轨,与其他女性非法同居,已是对家庭的不忠,而他竟然利用同居女友的信任,生起贪念诈骗对方亲人的钱财。
近日,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特殊的诈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毕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镜湖区法院刑庭书记员张琴介绍,被告人毕某某是已婚人士,但其却在与妻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仍与其他女性以男女朋友名义非法同居。被告人毕某某在与其女友陈某同居期间,却又生贪念,动起诈骗对方亲人钱财的念头。
他以同居女友陈某名义,用陈某的手机注册支付宝账号后,冒用陈某的身份,通过短信、微信聊天的方式取得陈某胞弟陈一某的信任,多次以购买手机、缴纳水电费等理由要求陈一某将钱款转至“陈某”支付宝账号或者交通银行卡账号。被告人毕某某通过上述方式,利用陈一某与陈某之间的亲情与信任, 先后四次共骗取被害人陈一某人民币9000元。
本案中的被告人毕某某,不仅对家庭不忠,对同居女友亦是心存利用,利用对方的信任,诈骗其亲人的钱财。法官提醒广大女性,作为女性,应当自爱,更当擦亮双眼辨识善恶,注重隐私的保护,不要被“爱情”冲昏头脑,被别有用心之人的花言巧语所蒙骗。
(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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