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爆出的长春长生问题疫苗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对于疫苗安全问题,芜湖市民也是高度关注。
日前,从芜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芜湖没有涉事批次的长生狂犬疫苗和长生百白破疫苗,市民无需太过担心。
7月15日下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在对上市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生生物)开展飞行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规行为。
现已查明,企业编造生产记录和产品检验记录,随意变更工艺参数和设备。目前,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国家药监局会同吉林省局已对企业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之前采购的疫苗均是国家药监局检测合格、允许市面上使用的疫苗。同时,检验报告及运输储存温度也是完全符合要求的。
7月22日,国家药监局负责人介绍,按照疫苗管理有关规定,所有企业上市销售的疫苗,均需报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批签发,这一过程中会对所有批次疫苗安全性进行检验,对一定比例批次疫苗有效性进行检验。该企业已上市销售使用的疫苗均经过法定检验,未发现质量问题。为进一步确认已上市疫苗的有效性,已启动对企业留样产品抽样进行实验室评估。
从市卫计委了解到,芜湖已完成了替代疫苗的采购,各接种点狂犬病疫苗储备充足。目前,长春长生狂犬疫苗已全部由企业召回。专家表示,已经完成全部针次的接种者,无须进行补种。对于尚未完成接种者,可按照国家预防接种规范使用替代疫苗继续接种,不影响效果。对于替代疫苗增加的费用,由各个接种单位承担,不再增加接种者的负担。
另外,从安徽省卫计委获悉,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我省未采购上述批次百白破疫苗,上述批次百白破疫苗未流入我省。
来源:大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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