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曹某和王某来到镜湖区市民服务中心户籍窗口,要求打印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窗口民警发现户口专用章是假的,首页也没有打印居委会名称,遂将2人控制后带至派出所。 原来,曹某的儿子反对父亲的婚姻,为了阻止两人结婚,他将家中的户口簿藏了起来,王某为了办理结婚证,就办理了假户口簿,没有想到造假被识破。
户口本丢了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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