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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临近,购物、旅游将迎来高峰,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舒心愉快的节日,芜湖市消保委发布“国庆假期”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要树立安全、科学、文明、绿色、环保消费理念,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是出门旅游安全很重要。国庆长假期间,出门旅游须注意人身、财产安全。跟团游的消费者请选择证照齐全的旅行社,查看是否有《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务必签订旅游合同,还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合同中应明确路线、行程、景点、交通、食宿安排及标准、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缴费后应及时索要发票,并保存好旅游合同;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选择“低价游”、“零团费”旅游产品;出境旅游的消费者务必确认所选择的旅行社是否具备出境游的相关资质;选择自助游的旅客,应提前做好功课,规划线路,安排好交通、住宿,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通过网络预订景点门票时需警惕“钓鱼网站”,多查阅旅行地相关资料,避免掉进“低价陷阱”。
二是餐饮消费要谨防陷阱。节假日是家人朋友外出聚餐的高峰期,节假日期间要注意饮食的安全与卫生。在外出就餐时,要查看商家是否具备相关资质,选择有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店;注意查看菜单价格,留意是否明码标价或事先询问价格和收费标准,结账时应索要账单进行核对,防止“低价高收”等情况。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一旦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诊,并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
四是购物打折促销要谨慎。节假日期间,商场“打折促销”、“预存就送”等营销手段应接不暇,消费者不要被促销活动冲昏头脑,一定要根据个人的实际需要理性消费,按需购买。购买打折商品时,要仔细查看标签内容,谨防买到“三无”产品、假冒商品等。消费者在节日期间消费时一定要妥善保管好收据、发票以及商家宣传材料等相关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更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芜湖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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