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一项新规征求意见稿让有关“公摊面积”的新闻刷屏,大家都在讨论:“公摊面积”以后真的要取消了吗?其实,这事没有那么简单!
公摊面积将取消?央视:是错误解读
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先来看消息的起源:
近日,《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正式挂网开始征求意见,里面包含了13项工程项目规范和25项工程通用规范。其中,工程项目规范第10项,即是引发大家讨论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在《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当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多数人的讨论,其实就源于此。你看,《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都明确了,“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那不就是取消了吗?但实际上,这只是错误理解。
芜湖房价会因此下跌吗?
这个房价是不是下跌,要看怎么看。很显然,按套内面积进行交易,意味着100平米的房子可能只能按照70平米交易了,如此一来房子面积的单价一定提高,因为原来当100平米面积卖的房子,现在只能当70平米卖了,因此单价必然提升。
从这个视角说,我们可以认为房价是不会受这个规范影响的。
公摊面积=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事实上,据央视报道,这个规范未来约束的是工程建设行为,约束对象是住宅项目的建设单位。
这与我们所关心的住宅交易到底是以“建筑面积”“公摊面积”来计算,并无直接关系。与我们大家关心的物业费、取暖费以何标准收取,也没直接关系。
我国房地产市场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矛盾,其中就包括“公摊面积”。但,指望一个办法或意见的出台,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不现实,也不合理。
所以就是这么回事 大家弄明白了没有
消息来源:微马鞍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