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次出台的就业创业政策实施细则中,特别强调了对于同类型众创空间的多种奖励。
所谓众创空间,是指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和资本化相结合的模式,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服务的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平台。 对被认定为市级众创空间的, 给予50万元奖励; 对被评定为市级示范性众创空间的, 给予200万元奖励, 按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2年拨付。 申报众创空间,需要具备多个条件→ 运营主体为在我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有专门的运营管理机构,具备为入驻实体提供创业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实际运营6个月以上;有一定的面积和空间配置要求,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设立种子基金或孵化基金,可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
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和创业服务体系,能为创业者代办工商注册、代理财务纳税,提供金融、法律、知识产权等线上线下服务,等等。
对于入驻企业或团队的数量,当年获得的项目数量也有明确规定。
有意申报者,可向县区创组办提出申报,准备相应材料。在之后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市级众创空间,还可按当年实际运营费用的50%获得运营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25万元。同时,众创空间的等级提升,可向县区科技部门申报,也会获得奖励。
被新认定备案为省级、国家级众创空间者, 可分别获得一次性奖励 50万元和100万元。
除了资质奖励外,经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政府按照其举办活动年度实际支出的50%给予活动后补贴,每个空间每年最高补贴20万元。创业沙龙、项目路演、创业论坛等公益性活动均算在内。
各众创空间举办活动前,要向所在县区的人社部门提交方案,审批通过后将活动信息发布至省创业服务云平台,活动过程接受指导。后期,按年度向县区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市级众创空间,成功孵化项目也有奖励。经审核认定后,按每户2万元给予空间奖补。
要求企业注册地、主要研发和办公经营场所均在所属众创空间场地内;企业创始人接受过相关培训;合法经营,无不良诚信记录,财物制度健全;连续运营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上一年度实现盈利;吸纳就业5人以上并按要求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程序上,同样按年度向所在县区的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最后,市级众创空间、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还可申请租金、水电费补贴。
租金方面,主营业务为三产类的企业,按照租金的80%给予补贴,单个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一二类产业,也有不同标准市级众创空间入驻的实体,统一按三产类执行,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水电费补贴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40%给予,单个补贴金额不超过5000元。
补贴期限自认定年度起计算,要求创业实体与入驻载体需签订2年以上合同。县区人社部门将于每年一季度,组织上一年度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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