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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警方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名!警察来了他们却在做这事……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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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虎
发表于: 2019-7-16 16:2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正序浏览


近日,
繁昌公安局巡防大队捣毁一卖淫窝点,
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名,
其中刑事拘留2人,行政处罚9人。

(网络图片)

当日晚20时许,巡防大队在繁阳镇峨溪北路某足疗店内,抓获正在卖淫嫖娼的陈某等8人,随后移交属地马坝派出所。马坝派出所民警在审查中获悉:陈某是通过微信联系上足疗店老板的,老板的真实身份不详,派出所随即对该足疗店进行秘密布控。

6月15日,民警再次在店内抓获涉嫌嫖娼的李某。经查,李某也是通过微信联系老板的。民警迅速将容留卖淫嫖娼的龚某和潘某查获,其中潘某因卖淫两次受到行政处罚,而微信昵称“哈哈哈”就是龚某。在证据面前,潘某、龚某仍拒不交代违法犯罪事实。办案民警以零口供将两人刑事拘留,将先后查获的9名卖淫嫖娼人员行政处罚,案件仍在进一步审查中。繁巡 秋适之

(网络图片)

法律法规: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四款: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大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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