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说下医疗期的问题,首先先明确一下什么叫做医疗期,员工因为非工作原因受伤、患病需要进行治疗,所能够休息的时间叫做医疗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期的时长并不是医院医生开具的建休单的时间,国家对医疗期有着明确的规定,这和病假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根据国家劳动部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医疗期的规定时间是这样的:
1、实际工作年限为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3、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的时间是根据实际工作年限以及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并不是根据医生开具的建休单来计算的,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期的时长是累计的,也就是说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以在一个时间段之内分开休息,比如医疗期三个月,那么就会按照6个月之内累计病假的时间来计算。
同时,在医疗期内,公司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也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以及发放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又叫做疾病救济费,发放数额和病假也有区别,医疗期工资计算方式为: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
而病假期工资则是本人标准工资的60%以上,医疗期工资和病假工资是完全不同的。
但是也会出现一种情况,就是员工过了医疗期还是不愿意来上班的情况,这种情况公司就可以按照旷工来处理了,是解除合同还是扣工资等行为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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