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肇事逃逸事故嫌疑人 已被弋江交警大队民警于昨晚抓获
事件回顾: 2018年01月3日18时21分许
在芜湖市弋江区漳河路36路公交车底站
发生一起电动车撞行人的交通事故
事发后电动车驾驶人驾车逃离事故现场
监控拍摄
经调查,事发时,电动车上有两人
驾驶人戴红色头盔,内穿黑色上衣,身穿蓝色雨衣, 后乘坐人为一青年
20岁左右,上身穿浅红色外衣
下身着牛仔裤,脚穿运动鞋
肇事司机
对提供线索抓获嫌疑人将给予五千元奖励
如有情况及时与弋江交警大队联系
联系人:
王警官 15178590831
陶警官 18805531227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终身禁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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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肇事者!
来源:平安芜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