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9日14时30分许,徐某某驾驶车辆由利民东路由东向西行驶时,途径利民东路荆山安置房桥面处,与突然从护栏缺口处横穿出来的两轮电动车发生激烈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电动车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视频:
电动车驾驶人张某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其头部被猛烈撞至地面造成脑震荡,且腿部两处骨折,当场无法起身。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交警提示:出行时请务必牢记“一盔一带”,关键时刻能减轻伤害;横穿马路或经过有岔口的道路时,无论是行人还是驾驶员,都要“一慢二看三通过”,方能人人平安。
来源:@芜湖交警镜湖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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