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2021年2月15日晚,泾县昌桥乡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经侦查,泾县昌桥乡新垅村中塘组居民江帆(男,1996年12月2日出生)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在案发后逃离现场。
案件发生后,在安徽省公安厅、宣城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泾县警方组织大批警力和当地干部群众,夜以继日对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的路线和潜藏的地点进行围堵、摸排、搜捕,经过八天八夜不间断工作,2021年2月23日11时许,民警在一处水塘中打捞起犯罪嫌疑人江帆的尸体。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泾县公安局现对本局2021年2月16日17 日发布的《悬赏通告》予以撤销。在此,真诚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泾县公安工作的关心关注和大力支持。
泾县公安局
2021年2月23日
来源:@泾县公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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