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实施首月初显成效 芜湖353对夫妻“破镜重圆”
《民法典》自今年1月1日施行以来,民政部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1月份经过“30天冷静期和30天办理期”的离婚登记申请人办理离婚的期限届满。那么,离婚冷静期落地后,芜湖首月的实施情况如何呢?
根据芜湖市民政局的数据,今年1月份,全市办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夫妻有828对,其中已办理登记475对,冷静期自主撤回以及登记期届满视同撤销离婚申请共353对,约43%的夫妻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将婚姻关系存续,破镜重圆。
这些数据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离婚冷静期”有效避免了冲动、赌气等草率离婚的现象,对降低离婚率有着积极作用。
据市民政局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2019年、2020年的1月份办理离婚登记分别为807对、912对、712对。“根据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离婚人数比往年是要少一些,但相关数据不足以说明离婚率就会降低。”镜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高兰表示,现在离婚的人群比较多,离婚冷静期成效还需要时间检验。但初步感觉,冲动离婚比以前要少了一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虽有30天,然而离婚周期实际是60天,包括冷静期30天、登记期30天。申请离婚的夫妻,在冷静期后的30天内,都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如未前来办理,意味着放弃申请,如还想离婚则需要重新提出申请,这意味着申请离婚夫妻共有60天时间缓冲。
小编从芜湖市各大婚姻登记处了解到,在放弃离婚登记的方式中,有夫妻双方在冷静期内主动撤销离婚申请的,也有夫妻一方前往婚姻登记处撤销离婚申请,还有夫妻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未共同前往婚姻登记处申请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的,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工作人员表示,在这三种方式中,逾期未办理离婚登记的夫妻占了多数。
小编在镜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获悉,该处有23对夫妻撤回(含视同撤回),撤回的年龄在各个年龄层都存在,但是在离婚登记中,30-39岁年龄群体占到了离婚人数的一半,80后、90后已成为“离婚主力军”。他们可能因为一些琐碎的小事,一冲动就“离婚”了。此外,现在离婚办理过程越来越便捷,更大程度上保障了人们的婚姻自由,年轻人对婚姻的认识也在变化。
高兰也表示,前来离婚的夫妻她们也会劝和,有些夫妻劝劝就回去了,劝和主要是那些冲动型、草率型离婚的当事者。与他们一聊,其实不是多大的事情,多因一些不起眼的小事引起等。“冲动啊! 年轻人闹离婚,有时是好面子、赌气。还有的一会儿闹离,一会儿和好,几年里来来回回四五次,这样的夫妻我也遇到过。”高兰称,离婚冷静期可以让双方的怒气平息后再考虑离婚问题。
小编了解到,近些年很多人离婚的起因在于生活压力大,平时缺乏沟通,日常生活琐事引发争吵等。镜湖区婚姻登记处接待过许多夫妻就是因家务分工、贷款压力、养育孩子、婆媳关系等引发摩擦进而升级到争吵,日积月累之下他们的感情受伤,从而导致离婚。“幸福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多交流沟通,相互理解包容。夫妻间出现问题并不可怕,只要打开心扉共同面对,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双方的关系也会更融洽。”一位工作人员说出了自己对婚姻之道的理解。
来源:今日芜湖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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