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下午,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部署安排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省委书记李锦斌、省长王清宪作出批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邓向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副省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红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近年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决策部署,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在全国率先设立省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进入新发展阶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突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加强全局谋划、统筹布局、整体推进,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水平。要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快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各级未保委要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整合资源,加大力度,确保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抓好制度建设、健全服务体系,强化政策支持、投入保障、督促检查,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贡献安徽力量。(记者 汪国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