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号牌如何申领?哪里可以办理电动车上牌...
上班、买菜、接小孩等等,相信不少市民都会选择电动车,因为既方便又经济,可以说是短途出行的“好帮手”,但随着电动车数量的持续增长,逆行、闯红灯、争抢机动车道等交通乱象频发。为了加强电动车综合管理,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我市出台了《芜湖市市区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此方案,对于市民朋友关心的即将开展的电动车上牌问题,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人士,针对热点问题为大家答疑解惑。
Q
此次电动车上牌的实施范围是什么?
A
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等主城区的电动两轮车。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可参照开展。
Q
请问在哪里可以办理电动车上牌?
A
此次上牌工作按照“线上线下结合,线上为主”的原则,大量上牌工作将用手机在线上进行,线下设置核验、服务等,具体上牌点位将在集中上牌实施前另行发布告知。
Q
电动车号牌如何申领?
A
自全市集中上牌日开始(时间另行公告),关注“芜湖交警”微信公众号“互动”菜单栏中的“电动车登记”系统(或皖事通页面相关入口)。进入“电动车登记”界面后,按要求完成车主身份信息、车辆信息和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信息的网上录入,并预约到就近的上牌点办理车辆查验,领取或选择邮寄电动车号牌。
Q
电动车临时通行标志如何申领?
A
自全市集中上牌日开始(时间另行公告),关注“芜湖交警”微信公众号“互动”菜单栏中的“电动车登记”(或皖事通页面相关入口)。进入“电动车登记”界面后,按要求完成车主身份信息、车辆信息和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信息的网上录入,选择邮寄或预约到登记上牌点现场领取临时通行标志。
Q
电动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牌或申领临时通行标志上路行驶如何处罚?
A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上牌的车辆仍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严格依法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Q
以前办过电动车号牌了,这次是否需要重新办理?
A
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从2007年11月1日起,芜湖市对电动车实行常态化管理,发放的电动车号牌,长期有效,可以正常使用。如遗失,此次可重新申领。
Q
三轮、四轮电动车如何管理?
A
对电动三、四轮车将继续采取禁区管理,电动三轮车采取特定行业、特定时段、特定范围、特定区域等方式进行分类管理,电动四轮车严禁上路行驶。
Q
电动车能加装雨篷、遮阳伞吗?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三款,驾驶擅自改变外形的电动车上道路行驶,处罚款10-50元。已加装的必须自行拆除后方能申领牌证。
Q
在用的超标电动车怎么办?
A
2021年7月15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新、旧国家标准,不能办理电动车牌证的在用超标电动车,发放有效期为3年(自全市集中上牌日开始)的临时通行标志,准许登记时间为全市集中登记上牌时间,集中登记上牌时间结束后不再进行登记发放临时通行标志。
Q
不符合新旧国标的超标电动车办理临时通行标志,三年后怎么办?
A
原则上三年后临时通行标志到期,车辆不能再上路行驶。
剑指各类乱象
我市将严格规范电动车通行管理
17日获悉,针对日常生活中路面出现的各类电动车交通乱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出台了《芜湖市电动车登记及通行整治工作方案》,有理有据有序针对各类电动车乱象展开整治,营造芜湖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
记者了解到,根据方案,将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车,按照规定录入芜湖市电动车登记管理系统,及时核发电动车号牌,并按规定上传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市公安局合理设置电动车登记上牌点位,支持推广电动车销售企业带牌销售等便民做法,鼓励电动车所有人购买保险产品。引导不符合新国标的在用车辆逐步退出,对2021年7月15日之前已售出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按规定实行过渡期管理,发放临时通行标志。对未按规定领取临时通行标志以及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依法予以处罚。
禁止电动四轮车进入城市道路行驶,公安交管与市场监督部门采取联动措施,杜绝电动四轮车通过各类渠道流入我市市场和路面。对电动三轮车结合当前城市大建设期间道路通行状况,按照“行业需求应用、鲜活产品运输、建筑材料运送、零散摊点销售、出行代步使用”等情况,采取特定行业、特定时段、特定范围、特定区域、特定人员进行分类管理。
加大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违法营运,严查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探索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及教育,和试行年度违法记录与车辆保险费用相挂钩,形成浮动费率的机制。电动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全面鼓励骑行电动车时佩戴头盔。
同时,强化消防安全监管,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督促辖区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车违规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法电气安全管理行为;防范电动车引发火灾事故。我市还将科学进行城市慢行规划设计,合理分配路权,完善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加强城市施工路段交通组织,优化电动车通行条件,合理设置电动车停放区域,依法保障电动车安全、顺畅、便捷出行。
来源:大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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