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137.4万元,无为一干部公开受审!
12月2日上午,无为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肖某某涉嫌受贿一案。无为市政法系统120余名干警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至2020年,被告人肖某某在担任刘渡镇党委副书记、无为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无为市政协常委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合计人民币137.4万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引导下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肖某某作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案件将择期宣判。
此次旁听庭审活动时值“12·4”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通过现场接受廉政警示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为鉴,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宪法法律意识,带头尊崇法治、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
信息来源:无为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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