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春节期间城市交通运力和正常营运秩序,更好满足春节期间市民交通出行需要,记者从市运管中心获悉,春节假期,我市巡游出租车将实行临时加价。 据介绍,临时加价收费标准为3元/车次,加价时间为1月31日(除夕)零时至2月6日(正月初六)24时(共7天)。 对此,市交通部门要求我市各出租汽车公司要通过出租车信息化终端设备等方式进行价格公示,经营者在营运中要向乘客做好解释工作。市交通和市场监管部门会加强出租车营运市场的监管工作,对在春节期间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大江晚报记者 汤荣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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