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省外来(返)无为人员管控措施
1月24日,无为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省外来(返)无人员管控措施》。
根据国家及省、芜湖市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国内最新疫情形势,现就我市来(返)无人员管控措施调整如下:
一、入境人员(含港台地区)
入境来(返)无人员一律实施 14+7+7 健康管理要求,异地集中隔离14 天+市内集中隔离观察7天+市内居家隔离观察7天。结束健康监测后一个月内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市外集中隔离时间不足14天的,市内集中隔离观察时补足,实行全程闭环管理)。注:居家隔离达不到条件转为集中隔离。
二、省外来(返)无人员
对近14日省外来(返)无人员开展信息排查、人员管控等工作,落实以下管控措施:
(一)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天津市津南区(辛庄镇、咸水沽镇、双港镇、八里台镇、区北闸口镇);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文峰区、滑县、黄县)、许昌市禹州市全域旅居史人员;与北京市丰台区冷库及工作人员有接触或关联的人员
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核酸检测。
(二)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直辖市镇街)旅居史人员
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核酸检测。
(三)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旅居史人员
居家健康监测7天+健康监测7天+核酸检测。
(四)其他无中高风险地区的省份旅居史人员
健康监测7天+核酸检测。
备注:
1、加强对1月20日济南历城区、山西大同云冈区来返皖人员的摸排,实行“三天两检”,如与当地感染者有时空交际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2、以上四种类型如有重合,按顶格管控措施落实。
3、对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违反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规定的人员,转为集中隔离。
4、省外返无须提前3天向村(社区)报备,回无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到无后第一时间落实一次核酸检测,并配合村(社区)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来源:无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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