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提醒:初八、元宵节等禁放重点时段巡查工作已部署
除夕至正月初三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加强巡逻排查,共查处非法买卖、储存、运输案件2起,查处违规燃放6起。
2月5日凌晨,鸠江分局治安巡防大队民警在巡逻途中听到燃放烟花爆竹的声响,便顺着声音寻找,在鸠江区水岸星城南边发现一男子带着一家老小燃放烟花爆竹娱乐。空气中弥漫着火药味,燃放时火星四溅,对在场所有人都极具危险性。民警在现场查获烟花爆竹若干,现场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将燃放男子带到城东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被予以500元治安处罚。(供稿:管媛)
三山公安分局峨桥派出所通过巡逻检查,接连查获两起非法储存销售危险物质案。1月29日,民警在峨桥街道农贸市场附近巡逻时,发现某日杂商店店老板伍某涛神色慌张,当场从该商店中查出多款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1月30日,民警在峨桥街道石谷村某日杂商店查出小烟花8把、大烟花两把、“小金鱼”摔炮29盒。民警分别对查获的烟花爆竹进行证据扣押保全,并将两起案件的违法嫌疑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嫌疑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供稿:王倩)
正月初七、初八、十五等禁放巡查重点时段即将来临,市公安局已经部署:
1、排查整治全覆盖。对辖区内可能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的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加强与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检查,对发证的商铺、店面等场所进行逐一排查,坚决杜绝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2、落实巡查值守。强化巡查力度,组织警力在禁放重点区域(居民小区、会所、街道商业门面、建材市场、物流园、商业园、餐饮店及其他禁放重点部位及路段)、重点时段进行巡查、防控,合理安排警力进行包片、包点,严防死守,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
3、打击处罚到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对涉烟花爆竹警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取证,依法查处,确保每一起违规燃放的警情都能被依法处理;每一起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从严处罚。
来源:平安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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