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入学实施细则》的通知
近日,芜湖市教育局发布《芜湖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入学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细则》指出,对于经认定的企事业单位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为了让人才能安心工作,教育部门首先会考虑人才的个人意愿,尽量按其意愿来安排其子女入园入学。
但学校能接收的学生数量、每个班级能容纳的学生数量都是有限制的,往往会因为意愿学校学位已满,而无法按意愿来安排,但教育部门会再次征求人才意见,安排到学位未满的其他学校,保障人才子女能够顺利的入园入学。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对人才工作的部署要求,推进“紫云英人才计划”落实落地,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入学服务保障,市教育局制定了《芜湖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入学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芜湖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入学实施细则
一、支持对象
经认定的企事业单位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
二、支持政策
1.对认定的A、B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根据个人意愿由教育部门在学区范围内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学校就读。
2.对认定的企业单位C层次及事业单位C1-C4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根据学位情况及个人意愿,由教育部门在学区范围内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学校就读。
3.对认定的事业单位C5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教育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统筹解决。
4. 非我市户籍子女就学,享受我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三、申报条件
申报子女入园入学的人才需为我市认定的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
四、申报程序
1. 每年5月31日之前符合条件的人才从“芜湖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也可以向芜湖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申报。申报材料:①人才的认定材料;②用人单位申请报告;③本人及子女的户籍;④在芜的居住证;⑤房屋产权证;若无房屋产权证,是租住房屋的,需出具市房地产登记管理处批准的《房屋租赁许可证》。
2.根据申报人意愿,及申报学区内学校或幼儿园学位情况,由教育部门在8月31日之前进行安排。
五、其他
本细则自2021年12月23日起施行,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芜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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