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教育局发布《芜湖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入学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细则》指出,对于经认定的企事业单位C层次及以上层次人才,为了让人才能安心工作,教育部门首先会考虑人才的个人意愿,尽量按其意愿来安排其子女入园入学。但学校能接收的学生数量、每个班级能容纳的学生数量都是有限制的,往往会因为意愿学校学位已满,而无法按意愿来安排,但教育部门会再次征求人才意见,安排到学位未满的其他学校,保障人才子女能够顺利的入园入学。
支持政策
1.对认定的A、B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根据个人意愿由教育部门在学区范围内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学校就读。
2.对认定的企业单位C层次及事业单位C1-C4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根据学位情况及个人意愿,由教育部门在学区范围内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学校就读。
3.对认定的事业单位C5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教育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统筹解决。
4. 非我市户籍子女就学,享受我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申报程序
1. 每年5月31日之前符合条件的人才从“芜湖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也可以向芜湖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申报。申报材料:①人才的认定材料;②用人单位申请报告;③本人及子女的户籍;④在芜的居住证;⑤房屋产权证;若无房屋产权证,是租住房屋的,需出具市房地产登记管理处批准的《房屋租赁许可证》。
2.根据申报人意愿,及申报学区内学校或幼儿园学位情况,由教育部门在8月31日之前进行安排。
市教育局开辟“绿色通道”,为在芜湖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解决其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让人才安心留在芜湖工作,为芜湖贡献力量,与我们一起共创美好芜湖。
来源|芜湖先锋、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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