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能力,确保公租房资源公平善用,3月初,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三部门联合印发《芜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将形成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公租房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据了解,为落实“房住不炒”,大力推进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近年来,我市兴建了多个公租房,受到了外来人口及中低收入人群的好评。
为此,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等三大部门联合发文,将从九方面加强对公租房的管理,包括严格准入管理、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巡查力度、开展联合执法、健全查处机制、强化动态管理、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基层治理等。
方案指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实际管理单位)是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的责任主体,可采取直接管理、委托代管、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运营管理。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企业或其他机构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服务,不断提高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水平。
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市宜居公司应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巡查管理,每年组织辖区住建、城管、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不少于2次,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重点针对公共租赁住房违法违规行为猖獗的区域开展巡查检查,有力震慑违法违规人员,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此外,安排专人对网上房产经纪信息进行监控,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的中介机构进行巡查。一旦发现违规的中介机构和人员,及时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对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承租家庭,将书面记录并跟踪核查。核查属实的,按合同约定解除租赁合同,限期收回房屋,取消该家庭保障资格,记入不良信用档案,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同时,发挥基层治理服务功能,将公租房承租家庭纳入属地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利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加强对保障对象家庭房产、收入、财产状况等信息的动态核查,确保监管更精准。推进人脸识别门禁系统、指纹锁等智能化技术手段应用,加强对欠租、转租、空置等违规行为的动态监管。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把公租房管理好,分配好,让这项“民生工程”真正惠民暖心,切实维护住房保障制度的严肃性和公平性。(今日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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