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康江郡新城悦物业公司收费是否合理? 已办理
近日收到怡康江郡小区交房通知书,物业公司收取费用如下:
1、物业管理费:住宅按1.6元/月/平方米、装修垃圾清运费:3元/ 平方米
3、能耗费:住宅按0.4元/月/严方米
4、装修保证金;2000元/户
5、砸墙垃圾清运费:40元/ 平方米
收取的物业费超过了芜湖一类最高标准
1.08元/月/平方米,能耗费没有按楼层进行细化,装修垃圾清运费和砸墙垃圾清运费重复收取,我认为这样的收费不太合理,请有关部门进行有效监督。
该留言中含有个人信息或其他不便公开展示的内容,仅办理机构可见。
回复
芜湖市镜湖区委督查办公室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区委书记留言反映物业收费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区住交局联合区发改委、属地街道约谈了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已责令物业公司立即整改:一是物业公司不得将保证金和开通水电进行捆绑收费;二是根据《芜湖市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芜发改收费[2017]493号)规定:装饰装修单位或装饰装修人应当缴纳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装饰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不高于3元收取;拆除墙体建筑垃圾运费由业主与物业公司另行约定,物业不得强制性收取砸墙垃圾费。区职能部门已责令物业公司立即整改。三是5月底前物业公司将违规收取的128户增值服务费用退还给相关业主。
下一步,属地街道将加大对怡康江郡小区物业的监管力度,督促物业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小区物业管理“四公开”,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小区环境。
工作人员已告知您具体情况,您对处理结果表示理解。
如您还有疑问,欢迎拨打0553-3873912(区住交局)、0553-2217227(弋矶山街道办事处)予以咨询。
来源:领导留言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