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一男子从六楼抛下水杯!立案!
4月7日晚9时许
镜湖公安分局赭山派出所接到报警
某小区某栋有人
从楼上扔下一只水杯
差点砸着行人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经查看,该栋楼下有一只
已经破碎的玻璃水杯
地面有水渍
民警了解得知
当时报警人从楼下经过
忽然一只水杯从天而降
掉落在报警人不远处
为寻找扔水杯的嫌疑人
民警在该栋挨家挨户走访调查
最终确定是六楼
住户徐某抛下的水杯
民警当即将其传唤至
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
经审查,案发当时
徐某在自家阳台发现楼下
有人正在拔其电动车充电器
恼怒之下
将手中装有热茶的水杯
从6楼向下投掷
所幸未造成人员受伤
目前,徐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
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过去,高空抛物致人损害通常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可以不用负责,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一些人的不文明行为,难以有效保障“头顶上的安全”。
现在,你必须明白:高空抛物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罪单独入刑后,正式施行。
来源:平安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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