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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职工医保退休政策如期调整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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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浓
发表于: 2022-8-23 12:46 |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来源:县医保局

2022年7月1日起,芜湖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缴费年限进行调整,通过“一调整一选择一明确”,有效保障参保职工医疗待遇。

一是调整缴费年限。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本市统筹区范围内,职工医保累计实际缴费满15年,可享受本市统筹区范围内职工医疗退休待遇。统筹区外就业参保缴费的原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职工(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调动的除外),医保退休累计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同时本统筹区须满5年,才可享受医保退休待遇。

二是选择缴费方式。参保职工在本统筹区办理养老保险退休时,曾经参加过职工医保但医保缴费不满 15 年的,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费用办理医保退休,也可以选择按月缴费待缴费满 15 年后办理医保退休;对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要求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无论养老退休前是否交过职工医保,只能选择一次性补缴。

三是明确缴费主体。参保人员办理医保退休缴费年限不足15年,需补缴医疗补充金的,由所在单位按申报时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7.5%一次性缴纳。单位一次性缴纳有困难的,可按月连续缴纳,直至缴满规定年限,再办理医保退休手续。(吴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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