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对劝阻、制止无效的违规违约行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该向哪些部门报告?
A: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因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均无执法权,对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城市管理、公安、消防救援、工商、环保、卫生、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房屋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
尚未公布各职能部门联系方式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可直接向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或者拨打“12345”反映,转相关部门处理。
(图源网络)
Q:房屋漏雨、室内墙面裂纹等房屋质量问题应当由哪些主体承担责任?
A:国家规定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内,业主室内房屋问题找开发商处理,由开发商承担相关维修、赔偿责任;物业服务企业要协助业主做好房屋问题登记、统计,并及时反馈给开发商处理。
开发商不维修、拖延维修或维修不到位的,业主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Q: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如何起算?
A: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正常使用下,其最低保修期限为: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装修工程为2年。(芜湖市物业管理处)
★添加下方豆豆微信了解更多房产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