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职工档案的建立及管理
问题八:我想申请困难职工帮扶,请问该如何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找谁申报?
申请救助的困难职工向本人所在村(社区)工会、企业工会或县(市、区)职工服务中心均可申报。
◆需提供哪些材料?
1.职工本人申请书;
2.职工本人及家庭共同生活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职工本人及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4.职工本人具有以下之一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加盖单位劳资部门公章),社会保险缴纳证明,12个月银行卡工资流水,下岗证,失业证(有效期内)。
5.职工本人及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收入证明(12个连续月银行流水账单);
6.职工家庭致困原因证明材料(如大病、残疾、子女就学、意外等);
7.致困原因证明材料;
8.职工本人签字并按指模的《芜湖市工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
具体材料可登陆“https://whghw.org.cn—帮扶救助栏”查看,也可电话直接咨询。
对符合条件但又无法主动申报的困难职工家庭,可以要求具体经办机构上门办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芜湖市职工服务中心 12351
无为市职工服务中心 6321402
南陵县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6831151
镜湖区总工会 3122556
鸠江区总工会 5864371
弋江区职工服务中心 4828051
湾沚区职工服务中心 8825151
繁昌区职工服务中心 7876151
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5841679
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3918120
问题九:请问困难职工建档的具体流程?
个人申请—调查核实—信息比对—公示公告(5个工作日)—上级审批—帮扶救助。
◆上级工会复核审核—审核通过并上报,审核不通过退回。
◆逐级备案复核—复核通过并备案,复核不通过退回。
问题十: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是如何核对呢?有相应的流程吗?
据困难职工提出申请之日向前连续12个自然月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
对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进行动态管理核查时,根据其此前12个月的家庭平均可支配收入核定家庭收入,并与上次申请时的家庭财产进行核对。
有四个必要的程序:
◆困难职工本人申请。由困难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或社区(街道)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诺授权书》并提供职工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家庭财产收入证明,家庭困难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基层单位工会初审。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走访调查,了解核实困难职工家庭收入和致困原因,填写《困难职工家庭走访调查表》。
◆县(市、区)工会审核。县(市、区)总工会帮扶中心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
◆信息比对和公示。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比对,比对结果符合建档条件的,在基层工会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予以建档帮扶。
问题十一:我目前工作地点并不是在户籍地,是在户籍地帮扶还是在务工地帮扶?如何证明这种劳动关系呢?
困难农民工原则上由劳动关系所在地工会组织帮扶。具有以下之一材料就可以申请: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加盖单位劳资部门公章),社会保险缴纳证明,6个月银行卡工资流水,下岗证,失业证(有效期内)。
问题十二:建档过后,困难职工的档案是如何管理呢?有什么原则吗?
由县(市、区)总工会负责困难职工档案的归档和管理,档案以家庭为单位,坚持一户一档的原则。
困难职工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由2名以上工会工作人员上门入户核查。对深度困难职工家庭,每年核查一次;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和意外致困职工家庭半年核查一次,填写《困难职工家庭走访调查表》,根据核查结果做出相应调整。
来源:芜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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