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电动车骑乘人员交通安全管理,增强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意识,交警部门与市局科信部门通过科技支撑、立体宣传、重点整治多轮驱动,全力提升我市骑乘电动车人员头盔佩戴率,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政府主导 高位推动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市“三不乱 文明行”城市品质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高位推动下,公安交警部门具体统筹抓落实,各区政府,市直、区直公安交警、城市管理、住建工信、商务市场、传媒集团等单位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掀起宣传热潮,形成综合治理格局,确保专项提升行动落到实处。
二、科技赋能 精准提示
与公安科信部门共同研发电动车骑乘未佩戴安全头盔识别系统,利用“人脸识别”等科技技术抓拍骑行人员不戴头盔行为并进行人员分析,分类教育警示。对不佩戴头盔骑行人员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区文明单位等在职人员的,将违法行为抄告转递所在单位,由人员所在单位部门跟进监督教育管理工作,形成劝导工作闭环;对所有未戴头盔骑行人员同步进行短信推送,提醒警示当事人佩戴头盔安全出行。
三、路面严管 违法必查
发挥公安部门主力军作用,公安交警、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勤联动,组成联合执法小分队、铁骑队、巡逻队等,形成部门合力,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骑乘电动车佩戴头盔和停行重点整治,形成严管氛围。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电动车销售管理,落实电动自行车带头盔、带保险、带车牌销售。
3月1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按照《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对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落实警告及罚款。
四、家校联动 护苗育幼
认真落实“平安校园”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和引导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师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要求骑乘电动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通过警家校、家长会、校门口劝导、小手拉大手等共建模式,自觉抵制无头盔骑乘行为、抵制乘坐封闭三、四轮低速电动车行为,培养良好交通出行习惯,保障上放学交通安全。
五、村居分片 出入劝导
城市各区街道社区、村镇各居(村)委会落实佩戴骑乘头盔属地管理责任,抓好基层交通安全治理,带头发动村委会、居委会、志愿者等力量,加强小区、村社出入口劝导,减少辖区居民无头盔骑乘电动车出行。
六、厂企自查 进出把关
全市各厂企单位认真落实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帮助员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管理和引导员工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要求骑乘电动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自觉抵制无头盔骑乘行为。厂企单位建立内部管理机制,加强进出门把关值守,禁止无头盔人员骑乘摩电出入,确保厂企单位员工交通安全。
七、快递外卖 行业监督
物流快递、外卖平台等公司应加强物流骑手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要求骑手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骑乘电动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对无头盔骑乘人员落实“一惩罚、二停工、三辞退”管理机制。
来源:芜湖交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