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警方押解“1.20”专案涉恶犯罪嫌疑人公开辨认违法犯罪现场
为强力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坚定决心,切实维护南陵县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有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4月7日上午,南陵县公安局出动11辆警车、60余名警力,组织“1.20”专案中4名主要涉恶犯罪嫌疑人集中辨认违法犯罪现场。
上午8时许,夏某先、李某坤、李某杰、马某龙等4名主要涉恶犯罪嫌疑人,分别从湾沚区、繁昌区、南陵县羁押监管场所交接至荷枪实弹全副武装的押解民警。随后,押解车队在南陵县公安局门前集结,等待统一指令。
“出发!”上午9时整,随着对讲机中的一声指令,整装待发的武装押解车队警灯齐闪、警笛呼啸,由南陵县公安局大楼门前有序出发,沿南陵县主城区籍山大道,先后到利民路某店铺、家发镇某废弃厂房、沈亭村来八桥、经开区某厂房、阳光小区(5处)、三里镇双河村等10个违法犯罪现场进行公开辨认。行动中,身着黑色制服的巡警荷枪而行,佩戴手铐、脚镣的犯罪嫌疑人由全副武装的民警从车辆先后押下逐一对违法犯罪现场进行辨认。利民路、双河村、阳光小区等辨认现场聚集了近千名群众到场围观,现场井然有序。
经侦查,夏某先、李某坤、李某杰、马某龙等4名主要涉恶犯罪嫌疑人从2013年至2020年期间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长期盘踞在南陵县籍山镇、家发镇、三里镇等地,进行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滋扰当地百姓,严重影响社会治安。
此次公开辨认现场活动,既是警方固定违法犯罪证据的需要,也是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宣传推向纵深的需要,更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需要。公安机关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案件相关受害人、证人打消顾虑,主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或提供以上犯罪嫌疑人相关违法犯罪线索,以便公安机关深挖余罪,彻底查清全部违法犯罪事实。
来源:南陵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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