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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民建议我市有条件开设部分垂钓区域!官方回复了     [复制链接] 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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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表姐
发表于: 2023-4-12 09:3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倒序浏览


市民建言:关于在我市有条件开设部分垂钓区域的建议

尊敬的领导:

非常感谢政府和领导同志们对国家实施长江禁捕的高度关注,在渔业执法部门的大力执法和辛苦付出下,我们作为江边的群众明显能感受到鱼情生态的快速恢复。

我认为,可以考虑开放部分地区进行娱乐性垂钓活动,为市民提供娱乐活动的同时,也可以促进旅游资源的开发。此外,我们也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的案例,为芜湖市的垂钓活动政策提供参考。

当然,为了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我们需要对开放垂钓活动的地区进行严格的管控和管理。例如,可以限制垂钓活动的时间和区域,对垂钓者进行实名登记和身份验证,加强巡查和监督等措施,确保垂钓活动不会对长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造成影响。

同时,开放垂钓活动也可以为芜湖市带来一定的经济收益。随着垂钓活动的开放,一些相关的服务产业也会相应发展,比如渔具租赁、垂钓场所建设、餐饮和住宿等服务业。这不仅可以提升芜湖市的旅游品质和吸引力,还可以为市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来源。

最后,我想重申一下,垂钓活动的开放必须在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前提下进行。我们应该借鉴其他城市的垂钓活动政策,制定出符合芜湖市实际情况的政策,并加强对垂钓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补充一点,为了更好地开展垂钓活动,我们还可以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来提高垂钓活动的品质和安全性。比如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来预测天气、水位和鱼情等因素,为垂钓者提供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可以利用无人机技术对垂钓地点进行巡查和监测,提高垂钓活动的安全性和管理

总之,我认为,开放部分地区进行娱乐性垂钓活动,既可以满足市民的需求,也可以促进旅游资源的开发。希望芜湖市领导能够考虑这一建议,并在垂钓活动政策的制定中予以重视。

此致
敬礼!


官方回复:市农业农村局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芜湖市开放部分垂钓区域的建议,芜湖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芜湖市农业农村局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2022年3月2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不得从事捕捞活动以及垂钓,违者由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有关标准依法查处。在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芜湖市印发《芜湖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垂钓管理的通知》,明确我市以下禁捕水域常年禁止垂钓:长江干流(芜湖段),重点水域青弋江、水阳江、青安江、漳河、裕溪河(一般河流与以上支流连通的河口向内1公里),以及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无为市境内的“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山经开区境内的“龙窝湖细鳞斜颌鲴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故这些水域不具备开放部分垂钓区域的条件。

目前我市禁钓政策实行负面准入制度,对除禁钓水域以外的其他一般河流垂钓问题作了统筹考虑,非禁钓水域可进行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的娱乐性休闲垂钓。严格禁止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不得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辅助装置,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进行垂钓,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等。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学习省外垂钓政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严格执行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及我省有关垂钓的最新动向和我市长江禁捕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垂钓相关政策,努力满足广大市民合法合理的垂钓需求。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垂钓政策的建议。

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反馈了有关情况。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    崔志强
联系电话:0553-3856308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来源: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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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鹏妈
发表于: 2023-4-12 11: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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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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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夏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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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蝎绍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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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呢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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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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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636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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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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