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官宣:5.20,为爱加班!
近年来,5月20日因为谐音“我爱你”,成为新人们结婚登记优选的好日子。今年5月20日恰逢国家法定公休日,大江资讯记者5月15日从芜湖市民政局获悉,为满足广大群众在这天办理结婚登记的美好愿望,芜湖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将为“爱”加班,在5月20日这天正常开展婚姻登记业务。
针对“5.20”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可能较多,市民政部门已要求各县区婚姻登记部门提前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对可能的婚姻登记人数进行预判,并在引导公众通过电话预约的同时,提前告知当事人需要准备的婚姻登记材料,提高当天办事效率。
同时,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也呼吁新人理性看待婚姻登记“好日子”,结合自身实际错峰预约办理,避免“扎堆登记”。只要感情好、相亲相爱,每天都是好日子。
一、办理流程:
即日起,当事人通过全市各婚姻登记处电话预约方式提前预约,5月20日携带相关证件在预约时间段办理。未预约的当事人现场取号,按顺序办理。
二、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均为内地居民且任意一方具有芜湖户籍的,可以在芜湖市任一县市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2、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4、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三、所需材料
1、户口簿原件,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3、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
备注:
1、现役军人需携带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再婚当事人:曾协议离婚的,需携带本人的离婚证件;曾法院调解离婚的,需携带法院调解书;曾法院判决离婚的,需携带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
四、注意事项
请广大新人合理安排好行程和时间,按工作人员现场引导有序规范办理结婚登记业务。
附:芜湖市婚姻登记机构一览表
监督电话:
芜湖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0553-3814275
来源:大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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