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曝光 | 切勿分心驾驶,您的违法行为已被抓拍!
分心驾驶是指 驾驶时注意力指向与正常驾驶不相关的活动 从而导致驾驶操作能力下降的一种现象 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 加大交通科技应用力度 于7月10日启用 23处“分心驾驶”电子警察智能管理设备 不断促进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文明水平 下面让我们来曝光一批分心驾驶的驾驶人 希望开车的你能够集中注意力
01
违法时间:2023年8月14日
违法地点:鸠江区海晏路(神山路以南100米)电子围栏
违法车辆:皖B5**81黄色工程车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02
违法时间:2023年8月13日
违法地点:镜湖区黄山东路(云从路以东100米)电子围栏
违法车辆:皖BT**60棕色小型汽车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03
违法时间:2023年8月14日
违法地点:天门山路(九华中路以西100米)电子围栏
违法车辆:皖B8**33蓝色小型汽车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04
违法时间:2023年8月14日
违法地点:镜湖区弋江路(钱桥路以北50米)电子围栏
违法车辆:贵GL**12白色小型汽车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05
违法时间:2023年8月14日
违法地点:鸠江区中江大道(北京路以北400米)电子围栏
违法车辆:皖B2**59银色小型汽车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06
违法时间:2023年8月14日
违法地点:弋江区利民路(中江大道以西200米)电子围栏
违法车辆:皖BZ**7L灰色小型汽车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07
违法时间:2023年8月14日
违法地点:弋江区长江南路(峨山路以北550米)电子围栏
违法车辆:皖B8**37绿色小型汽车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08
违法时间:2023年8月14日
违法地点:弋江区弋江南路(峨山路以北 1000米龙门架)电子围栏
违法车辆:皖B2**F6蓝色小型货车
违法行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分心驾驶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摄录后将处以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
往往几秒的疏忽 就会引发险情 导致事故的发生 芜湖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行车要注意力集中 切勿分心驾驶 安全出行,从你我做起
来源:芜湖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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