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医保政策重大调整!
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
芜湖职工医保征缴政策
近期又有重大调整
从吸引人才、退休准入、失业保障等多方面
综合提高保障水平
11月起,为回应“双招双引”,吸引学生本地就业,校内居民医保和毕业后的职工医保“挂了钩”。具体来说,在芜湖市域内大中专院校(包括全日制高等院校、成人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就读、且毕业后留芜就业的大学生,其在校期间连续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并缴纳费用,每满2年,可折算为本人1年的本市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医保局待遇科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一名在芜参加居民医保的全日制本科生,毕业留芜工作之日就已经积累了两年的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
同时,芜湖顺应“省级统筹”趋势,降低了退休准入门槛。办理职工医保退休的条件改了,在现行的“在本市统筹区范围内职工医保累计实际缴费满15年”的基础上,增加了一条“职工基本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统筹区内外实际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两者选其一即可。
举例来说
李先生1982年12月参加工作,到1997年12月,视同缴费181个月;
2006年8月至2011年12月,在巢湖工作缴费65个月;
2012年1月至2023年11月在芜湖工作缴费143个月。
根据原政策,他的本地实际缴费时间不足15年,需补缴37个月的费用合计18587.32元。
新政策执行后,李先生的累计缴费年限达到389个月,超过30年,无需补缴任何费用即可直接申请职工医保退休,享受相关待遇。
最后一项调整是扩大失业金代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可用于代缴职工基本医保,还能一并代缴生育保险,且按照企业缴费比例代缴。
根据芜湖市标准,失业金代缴职工基本医保(含生育保险)费率为9%,届时将有2%的部分返还至个人账户。这也就是说,参保职工失业期间,不仅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待遇,个人账户也能跟在职期间一样享受定额划入。
▍资料来源:大江晚报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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