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芜湖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弋江大队将启用以下“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电子抓拍设备,对“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予以处罚。
一、九华南路中医院斑马线处;
二、大工山路汇成名郡南门斑马线处;
本公告自2023年12月12日至2024年1月12日,公告结束后,于2024年1月13日正式启用,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请各位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芜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弋江大队 2023年12月12日
来源 芜湖市弋江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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