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会,结果喝了酒之后骑电瓶车回家撞死了,公司需要赔偿么?这是我们最近遇到的一个真实案例,某公司在近期举办了年会,大家一起吃吃喝喝很开心,但是一名员工在喝了酒之后骑电瓶车回家的路上撞到了马路牙子上死了,这种情况下责任应该怎么判定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工伤,虽然年会是公司举办的,但是在《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六条明确规定,醉酒导致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但是同样因为年会的组织者是公司,只要是酒后出现伤亡,组织者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所以公司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然后是同桌饮酒的同事,如果同事存在劝酒行为,同时在散场时没有劝阻骑车或者开车,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能够参加年会的人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对饮酒后驾车的危险有预见性,所以自身也要承担责任。但是这些责任的具体判定,还是要看是不是有劝酒的行为,是不是同事劝阻了但是没有听,以及庭审的具体情况而定。
中国人自古以来都有酒文化,但是不合理的劝酒不仅会损害他人和自己的健康,还有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呢大家喝开心就好,劝酒就大可不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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