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放驿站!芜湖最新明确
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等规定尤为引人关注。芜湖市邮政管理部门表示,《办法》施行后,将进一步督促各邮政快递企业加紧落实相关规定,继续加大对行业的日常监管,促进全市邮政快递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办法》中不少规定与你我息息相关。其中,“热度”最高的《办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具体来看!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办法》共计九章五十七条,明确建立绿色低碳发展的制度导向,优化快递市场秩序的规制方式,完善快递行业治理的制度手段等方面的内容。尤其对消费者使用快递服务的权益保护进行了更加具体细致的要求。
记者从该部门了解到,2023年我市邮政快递业持续稳健增长,全年快递业务量达4.33亿件,同比增长20.53%。实现快递业务收入达24.27亿元,同比增长16.32%。
来源 大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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